一、中央层面的政策文件
1.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8月
发布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内容:该意见明确提出将非遗保护工作“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读本。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鼓励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
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
主要内容:该指南旨在支持把包括非遗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知识内容纳入教育教学体系。推动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技艺等进入美育课程,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进入体育课程,民间文学、传统医药、民俗等相关内容融入乡土教育或通识教育。
二、地方层面的政策文件
以辽宁省为例,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公益惠民活动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4〕14号),该文件详细规划了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的具体活动安排和要求,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组织形式、保障措施等,旨在通过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高全民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厚植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不断增强文化自信。
三、教育部相关举措
1. 非遗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
教育部全面推进将非遗传承特长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学校美育工程,强调非遗人才的培养始终是非遗保护传承的重中之重。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增设非遗保护、陶瓷艺术设计、曲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相关本科专业,加强非遗相关学科建设。
2. 非遗课程与教材建设
推动非遗相关课程进入中小学和高校课堂,支持各地开设非遗校本课程,编写适应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普及读本。
3. 非遗活动组织
教育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教育部门面向青少年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非遗活动,如非遗展览、展演、体验、讲座、征文、知识竞赛等,邀请非遗传承人进入校园、课堂进行展示或教学。
四、其他相关举措
1. 非遗传承人进校园
教育部支持鼓励各地各校聘请非遗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畅通非遗传承人担任学校美育兼职教师通道。
2.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建设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为非遗传承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国家通过中央和地方层面的政策文件、教育部的相关举措以及其他相关举措,全面推动非遗进课堂工作,加强非遗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融入,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有力保障。